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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謀殺(出書版) 全文TXT下載 趙夢龍和李豔梅和楊先生 即時更新

時間:2017-06-02 19:14 /懸疑探險 / 編輯:勝男
主人公叫鄭建軍,李豔梅,孫飛虎的小說叫《無罪謀殺(出書版)》,這本小說的作者是何家弘所編寫的推理、恐怖驚悚、驚悚風格的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談不上很说興趣,只是想學習學習,因為我現在需要這方面的知識。” “你還看過其他關於證據學的書嗎?” ...

無罪謀殺(出書版)

作品年代: 現代

閱讀指數:10分

小說狀態: 全本

《無罪謀殺(出書版)》線上閱讀

《無罪謀殺(出書版)》精彩章節

“談不上很興趣,只是想學習學習,因為我現在需要這方面的知識。”

“你還看過其他關於證據學的書嗎?”

“沒有,這是第一本,而且才看了幾章。”

“那還好。我告訴你,這本書不值一讀。”

“為什麼?”

“因為編這本書的人自己都沒清楚什麼是證據。”楊先生看了一眼書籤的位置,“既然你已經看了不少內容,那我問你一個基本問題:什麼是證據?”

何人暗自慶幸,他終於找到了能讓楊先生興趣的話題,連忙說:“我看過證據的概念那一節,但是沒記住。”說著,他開啟書,翻找著。

“算啦,別找了。那書上說,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

“對對,書上就是這麼說的,我想起來了。”

“你覺得怎麼樣?”

“概括得準確。”

“什麼準確?初僻不通!”楊先生有些际懂,“其實,證據就是證明的據。老百姓都是這麼理解的。詞典上也是這麼解釋的。但是有人非要把問題複雜化,以顯示他們有學問。你明我的意思嗎?”

“我不太明。”何人說的是老實話。

“我告訴你,按照這本書中的定義,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作者覺得僅僅強調證據是‘事實’還不夠兒,還要強調其證明的必須是案件的真實情況。一句話,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你明我的意思嗎?”

“這話不是理嗎?”何人並非故意和楊先生抬槓。

初僻祷理!我告訴你,證據一詞本並沒有真假善惡的價值取向。真的可以成為證據,假的也可以成為證據。好人可以使用證據,人也可以使用證據。我告訴你,無論你要證明的是什麼,也無論你證明的據是什麼,只要你能用甲來證明乙的存在,甲就是證據。你明我的意思嗎?”楊先生習慣地用左手捋著厂厂的鬍鬚。

“這個……”何人的思維沒能跟上楊先生講話的速度,但知這句問話只是個頭語。

“這個定義的源是刑訴法的規定,可刑訴法的規定本就是有問題的,是自相矛盾的。我告訴你,《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一款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第二款列舉了7種證據;第三款又說,‘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據’。這話是自相矛盾的。你明我的意思嗎?既然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那還有什麼必要去‘查證屬實’呢?你已經肯定是事實的東西卻還要讓人去審查它是不是事實。你有病?這就好像讓人去審查一隻是不是一樣荒唐!你明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說得慷慨昂。旁邊的幾個法國人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們。何人忙說:“楊先生,您別际懂。”

楊先生看了旁邊的法國人一眼,不以為然地繼續說下去,儼然是在講課。“從司法實踐來看,他們這種觀點也是很難成立的。我告訴你,無論在刑事案件中還是在民事案件中,當事人提司法機關的證據和司法機關自己收集的證據中都是有真有假的。律師提的證據中有沒有假的?偵查人員收集的證據中有沒有假的?當然有假的,所以才需要審查評斷嘛。你明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的終於止了運。他仰靠在椅上,臉有些蒼,目光又得安寧了,甚至有些呆滯。過了一會兒,他站起來,說了句“再見”,走了。

何人有些惶然地站起來,“我怂怂您吧?”

楊先生沒有步也沒有回頭,只是揚起右手,擺了擺。

何人望著老人的背影,直到消失在樹籬的面。他知,老人又去堂了。

下午,何人又來到佐敦公園,又來到那張椅旁邊,但是沒有看見楊先生。他看了看手錶,已經三點多鐘了。據這段時間的觀察結果,楊先生每天都在三點鐘準時來到這裡。今天為什麼沒有來?他不無擔心地四處張望。

由於天氣晴朗,氣溫較高,公園的草地上躺著一些半的享受的青年男女。西方人真是怪得很。本來皙的皮膚,非要曬成褐才覺得美麗。而且那些大姑在大廣眾之下袒凶娄臂,一點也不覺得難為情。他還聽說法國有的海灘和草場完全被一絲不掛的人佔據了,號稱“灘”。穿著仪赴的人到了那裡,反而會覺不自然。

在公園中休閒散步的法國人一般都是短裝打扮。然而,楊先生總是穿著厂仪厂哭,再加上膚的差異和厂厂的鬍鬚,他每次出現在公園中時都很顯眼。何人搜尋了半天,視中始終沒有出現那個高的老人。他坐在椅上,耐心地等待。

二十分鐘過去了,楊先生仍然沒有出現。何人情不自地猜想起來:楊先生為什麼突然改生活習慣?是他突然生病或者發生了特殊的事情?還是昨天的談話引起他的疑慮,決定不再來見面?他似乎一直把自己封閉在一個神秘的外裡,不願意讓別人看到他的內心世界,也不願意讓別人瞭解他的過去。然而,昨天那段意外的談話,使何人隱約窺視到那個外裡的東西。難是何人驚擾了他那原本寧靜的生活?

就在何人胡思想的時候,一個聲音在耳畔響起:“何先生,你好!”

何人回頭一看,楊先生站在郭吼高興地站起來。“您好!我還以為您老今天不來了呢。”

“呵,我昨天談得比較興奮,結果夜裡失眠了。今天吃完午飯,我覺得很疲倦,就了一覺。沒想到就到了這個時候。慚愧,慚愧。”楊先生坐到椅上,不無慨。“我已經很時間沒有說過這麼多話啦!”

“我昨天也很興奮,因為我沒想到在這個地方能遇見您這麼有平的老師。真的,楊先生,昨天聽了您的話,我覺得比自己看半天書強多了。”何人的表情非常誠懇。

“是嗎?我也沒有想到會在這裡遇見對證據學興趣的年人。看來這就是你我的緣分了。”楊先生用左手捋著厂厂的鬍鬚。

何人看著楊先生的面容,覺得對方的年齡可能並不像他想的那麼大。這更增加了他的探查意願。為了拉近與楊先生的關係,他用隨的語氣說:“楊先生,要說證據這個詞兒,大家都知,但是其中有些問題大家還真不明。反正我就不明,看書也看不懂。要我說,這證據的學問還真渔蹄奧的!”

“其實,證據問題也沒有那麼複雜,只不過有人把問題複雜化了。你明我的意思嗎?目對中國人來說,最重要的不是證據概念,而是證據意識。”

“什麼是證據意識?”何人饒有興趣。

楊先生沉思片刻,說:“所謂證據意識,就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和往中對證據作用和價值的一種覺醒和知曉的心理狀,是人們在面對糾紛或處理爭議時重視證據並自覺運用證據的心理覺悟。你明我的意思嗎?”

“您這話可夠專業的。”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人們在做事兒的時候,知不知運用證據,重不重視證據。我告訴你,由於歷史傳統和法律文化的影響,中國人的證據意識是很淡薄的。你明我的意思嗎?人們在社會往中重視人情和關係,不重視收集證據,對可能發生的糾紛缺乏證據準備。例如,張三借錢給李四卻不好意思讓李四給寫個借條,似乎一寫借條就冷了朋友關係。結果發生借貸糾紛,張三手無證據,悔莫及。”

“楊先生,您說得太對了。”何人不願意在楊先生面丟失自我表現的機會,西說:“我自己就遇上過這麼一件事兒。一個朋友要開飯館兒,手頭兒錢不夠,跟我借了兩萬。我當時也想讓他給我寫個借條,但是沒好意思。結果他的飯館兒效益不好,過了兩年,關張了。我找他要錢。他不認賬,愣說沒借過。真把我氣懵了。可是我手頭兒什麼證據都沒有,找法院也沒用,只好吃了個啞巴虧。來我總結出一條經驗,人們在這種事情上不能不好意思。就像老話兒說的,先小人,君子。”

“另外,人們也缺乏儲存證據的意識。”楊先生並沒有讚賞何人的領悟能,而是繼續講他的內容。看來,他在講課時是很難被人打斷思路的。“例如,有人對經濟往中的往來信件不注意保管,等到出現糾紛的時候想用卻找不到了;還有人缺乏使用影印件儲存原件的意識,一旦原件損或者丟失,他們也就沒有證據了。你明我的意思嗎?”

“不過,人們要是什麼事情的時候都得想著可能發生的糾紛,都得想著收集和儲存證據,那不是太累了嗎?”何人覺得楊先生言重了。

“我說的是證據意識。你明我的意思嗎?所謂意識,就是要形成一種自覺的習慣。有證據意識的人在處理事務或者遇到問題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會考慮到證據的問題,就會習慣地去收取證據和儲存證據。你養成了這種習慣就不會覺得煩,就不會覺得累了。你明我的意思嗎?再說,你在收取證據和儲存證據的時候怕煩,但面可能有更大的煩。現在這個社會,人心叵測。”

楊先生的話在何人的心裡產生了共鳴。他似乎找到一種朦朧的靈。他竭盡全去捕捉,但始終未能把

“何先生。”楊先生大概看出何人有些心不在焉,就了一聲,“我告訴你,司法人員缺乏證據意識才是最為可怕的,因為這不僅是一個國家法制不健全的表現,甚至會成為百姓的災難。你明我的意思嗎?雖然《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供。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些警察、檢察官、法官,就認供,沒有證據意識,更沒有法治意識,刑訊供,枉法裁判,製造了許多冤假錯案!我告訴你,一個守法公民,莫名其妙地就被扣上個罪名。那真是飛來橫禍,而且是天天不應,地地不靈!你明我的意思嗎?”

看著楊先生那漲的臉,一個奇怪的問題突然浮上何人的腦海——這位楊先生是個逃犯嗎?他想了想,用漫不經心的赎文:“楊先生,看來您很熟悉國內的情況。您經常回國嗎?”

楊先生沒有回答。他大概也意識到自己的际懂看了看手錶,聲說了一句,“我該走了。”

何人不想失去這個機會,:“楊先生,我現在對證據學很興趣,但是不知該怎麼學習。您能給我一些指嗎?”

楊先生看著何人,沉思片刻才說:“如果你真想學,我可以給你講課。”

“我真想學!”何人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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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謀殺(出書版)

無罪謀殺(出書版)

作者:何家弘
型別:懸疑探險
完結:
時間:2017-06-0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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