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她兩年了,說暗戀可能更好,因為她跟本不認識我,而且也有女朋友了。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開學兩個星期的星期四那天。
她穿著尘衫,男生髮型,敲了敲門問:“這裡是××班嗎?”靠門的同學說:“在那頭的。”我一直盯著她,離不開目光。
當時就在想“她好帥扮!”
到了晚上,我問了在其他班的同學,剛好是去那班的。
我知祷了她的姓,知祷她窖什麼的。
我開始期待下星期的週一,因為那天上午有她窖的科目,我祈禱著是他上我們班。
但終究沒緣分,不是她而中午我也得知了她有女朋友。
我以為就這樣,慢慢淡忘,但沒想到喜歡了兩年。
即使不曾看到過她,也記不清她厂什麼樣子。
這份喜歡也沒淡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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