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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現代-陳啟智-TXT下載-免費全文下載

時間:2017-01-10 02:36 /軍事小說 / 編輯:張老師
小說主人公是劉炫,陸贄,德裕的書名叫《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是作者陳啟智寫的一本堅毅、職場、歷史類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周禮》是一部記載典章制度的古代文獻,原名《周官》,意即周代官制的意思,與其篇目分天官、地官、瘁官、夏...

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

作品年代: 現代

閱讀指數:10分

小說狀態: 全本

《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線上閱讀

《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精彩章節

《周禮》是一部記載典章制度的古代文獻,原名《周官》,意即周代官制的意思,與其篇目分天官、地官、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篇,專言國經、設官分職的內容名實相符。《史記·魯周公世家》曰:“成王在豐,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官別其宜。作《立政》以百姓,百姓說。”(240)或以為“周官”之名,非指周朝官制,實為“周天之官”(241),古以三百六十為一周天,而《周官》法天地象四時,設三百六十官以治萬物。其說甚有理致,然愚以為,效周天法度,以定周之官制,亦無不可,所以不妨兩義並存。

《漢書藝文志》有《周官》經六篇、傳四篇的記載。書名稱《周禮》系劉歆所改,荀悅《漢紀·成帝篇》曰:“劉歆以《周官經》六篇為《周禮》,王莽時,歆奏以為禮經,置博士。”《經典釋文·敘錄》亦云:“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始建《周官經》以為《周禮》。”此名遂普遍為之學者所認可。據孫詒讓《周禮正義》謂:“歆蓋以《周官》故名與《尚書》淆混,而此經為周公遺典,與《士禮》(按:即《儀禮》)同為正經,因採《左氏》之文,以為題署,意實允當。”(242)因《尚書》中也有一篇《周官》,亦述官制,劉歆慮其彼此混淆,因以改名。所謂《左傳》之文,是指《文公十八年傳》:季文子曰:“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觀德處事,度功食民,正是所謂的分官設職。而其實,作為典章制度的《周官》,就是周公制禮的主部分,稱之“周禮”亦甚愜當,不盡為避混淆也。東漢馬融、鄭玄為其書作注,即稱為《周官禮》。此《周官》、《周禮》兩名一直通行互用。至唐代賈公彥為其作疏,徑稱《周禮正義》,《周禮》之名至此確立。

賈公彥於《周禮正義序》中引《馬融傳》雲:

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與周官相反。故始皇挾書,特疾惡,絕滅之,搜焚燒之獨悉,是以隱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挾書之律,開獻書之路,既出於山岩屋,復入於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見焉。至孝成皇帝,達才通人劉向、子歆,校理秘書,始得列序,著於錄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記足之。時眾儒並出共排,以為非是。唯歆獨識,其年尚,務在廣覽博觀,又多銳精於秋。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跡在斯。(243)

劉歆既極主張此書是“周公致太平之跡”,鄭玄復從而論定曰:“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禮,謂之《周禮》”。“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禮授之,使居洛邑治天下。”(244)鄭玄是據《尚書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成王”的記載而言。賈公彥《疏》復引《禮記明堂位》雲:“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頒度量於天下。”又引《書傳》雲:“六年制禮作樂,所制之禮,則此《周禮》也。”(245)鄭注賈疏,言之有據,《周禮》為周公所作的說法,也就成為定論。史載周公“制禮作樂”,是毫無疑問的,問題出在周公所制之禮,是否即是亦名《周官》的今本《周禮》?還是另有《禮經》已亡逸於焚坑之中?學者於是分為兩派,劉、鄭、陸、賈認為即是今本《周禮》;今文經學派皆以為非是,如東漢臨碩謂:“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不驗之書”;何休亦認為是“六國謀之書”(246)。而之否定派在其書製作的年代上,又復歧說紛綸,迄無定論。(247)

其中,與本處有關的尚有劉歆偽造說。《周官》著錄於《史記》,重現於劉歆子校書之時,公諸於世卻在新莽時期。由於《周官》系屬古文經,為劉歆所推崇,故為今文經師所竭排斥,謂皆歆所偽造。又由於劉歆晚年曾依附王莽,更以為是為佐莽改制,而託古偽撰。且不論哀帝時,王莽地位尚微,(只是一閒居自守的新都侯),平帝時得借學術樹立威望,也只是對劉歆的利用而已。只看《史記·封禪書》有“自得鼎,上與公卿諸生議封禪。封禪用希曠絶,莫知其儀禮,而群儒採封禪《尚書》、《周官》、《王制》之望祀牛事”(248)之記載,及公私所藏,眾多古籍涉及《周官》、周禮文句,可知如此大面積造偽,實乃絕無可能之事。且果如臨碩所言,劉歆安得預造武帝得觀之書?在今文獨盛,論敵環伺的處境下,劉歆倡古文經學,尚且畏禍,奏請外任州郡。而敢偽造經書,豈不懼“以律當誅”之罪乎?劉歆雖為“達才通人”,然而憑空偽造這樣一部“於史有徵”而又縝密無隙的曠世經典,亦屬駭人聽聞。

《周禮》一書,規模宏偉,大思精,學術與治術幷包,理想與現實相容,舉凡天下九州,邦國建制,乃至溝洫路,草木蟲魚,渾然一,巨靡遺。故而朱熹認為:“《周禮》一書,也是做得縝密,真個盛不漏。”非周公不能作。又說:“《周禮》規模皆是周公做,但其言語是他人做。今時宰相提舉敕令,豈是宰相一一下筆?有不是處,周公須與改。”(249)此即是周公手訂說。紀昀《總目提要》雲:“《周禮》一書,上自河間獻王。於諸經之中,其出最晚。其真偽亦紛如聚訟,不可縷舉。惟《橫渠語錄》曰:‘《周禮》是的當之書,然其間必有末世增入者。’”又曰:“劉歆宗《左傳》,而《左傳》所云《禮經》,皆不見於《周禮》。”“歆果贗託周公為此書,又何難牽就其文,使與經傳相,以相證驗,而必留此異同,以啟人之擊?然則《周禮》一書不盡原文,而非出依託,可概睹矣。”(250)

而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雲:“此書多古文奇字,名物度數,可考不誣。”(251)近人顧實《重考〈古今偽書考〉》亦曰:“殷周甲骨文、鐘鼎文與相證。”(252)這些皆非生於千百年之人所能做到。足證《周官》其書,屬於秋以上古籍。因為東周以,絕無更定官制之事。上世紀八十年代,張亞初、劉雨著《西周金文官制研究》,認為“《周禮》在主要內容上,與西周銘文所反映的西周官制,頗多一致或相近的地方”。“《周禮》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的職官在西周金文中可找到據。有如此眾多的相似之處,無論如何不能說成是偶然的巧,只能證實《周禮》一書在成書時一定是參照了西周時的職官實況。”再從《周禮》中的職官制、鄉遂制度、三等爵位等問題來看,更可以明確地看出“《周禮》一書在其主要內容上是參照了西周官制的,《周禮》的作者一定是一位十分熟悉西周典章制度的宿儒。”(253)國外學者布羅曼(Sven Broman)的一步比較研究,“發現38%職官之名皆相符。《周禮》官名統計大部以低階者居多,而周代其他文獻中往往僅言及較多高階官名。若以下大夫以上職官比較,則相符率高至80%”。從這些統計數字說明,《周禮》儲存了相當多的西周制度。由此可以推斷,《周禮》成書當在距離西周不遠的秋時期。(254)這應是作者較為謹慎的論斷。

若所謂“成書”,即指其寫定編簡成書而言,應該去事實不遠。其的流傳過程中,難免不竄入秋戰國文字,然其書之草創,或初定“規模”,則應在西周開國之初。《周禮》固然有其理想的成分,這恰是大革初期,政治設想方案的標識。然其並非臆想的產物,而是歷史與思辨的結,應系對往古官制的反思、承襲、發展與整。這方面,孫詒讓的觀點頗值得關注,其《周禮正義序》謂:

有周一代之典,炳然大備。然非徒週一代之典也,蓋自黃帝、顓頊以來,紀於民事以命官,更歷八代,斟酌損益,因襲積素,以集於文武,其經世大法,鹹淬於是。故雖古籍淪佚,百不存一,而其政典沿革,猶約略可考。蓋鴻荒以降,文明啟,其為治,靡不始於麤觕而漸於精詳。此經上承百王,集其善而革其弊,蓋其精詳之至者,故其治躋於純太平之域。蟠際天地,經緯萬端,究其條緒,鹹有原本,是豈皆周公所臆定而手刱之哉。(255)

雖說秋以似無簡策之書,然其文獻必有其儲存與轉播的方式,比如瞽史默記,耳相傳之類。與之並存的必有比甲骨、金文更為簡捷的文字記錄方式,只是不儲存罷了。今既以西周金文所刻官名與《周禮》相對照,已發現兩者內容十分接近。官制之鑄於鼎名者,已屬罕遇,更何況迄今發現的青銅銘文更是其中的少數。《周禮》製作年代的最終證明,還有待於地下文獻的發現。所以,不能易否定《周禮》為成於西周之書。

《周禮》一書在思想方面所反映的陽儒名法思想,並非各重一端的諸子之學,應是諸子學派之古代學術整存在的渾然狀。從中分析出諸子百家思想,本不足怪,但若因此認為即是諸子百家思想綜期的產物,則不惟歷史時代倒錯千年,即思想邏輯上也顛倒了一個週期。《周禮》的作者及成書時代雖存在疑問,卻無礙於其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所產生的重大影響作用。如《周禮》以官號名篇之六典,實即指治典、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並在《官·大史》章中作有確切說明,世政府設六部即本於此。加之鄭注賈疏的詳盡闡釋,其事雖廢,其理至今猶能予人以刻的啟發。

賈公彥《周禮正義序》分兩篇,題為《正義序》者,論述自傳說時代開始的官制起源,即三皇五帝以迄夏商周三代的“官號沿革”。其文首曰:

夫天育烝民,無主則;立君治,事資賢輔。但天皇地皇之,無事安民。降自燧皇,方有臣矣。是以《易通卦驗》雲:“天地成位,君臣生。君有五期,輔有三名。”(鄭)注云:“三名,公、卿、大夫。”(256)

認為原始社會部族間爭的原因,是上無君主,所以立君設輔是為了止爭防和處理各種事務。並引《易緯》說明君臣之據天地之而來。繼而略述歷代官號大端,論敘氏族社會有以圖騰祥瑞名官的風習,如黃帝軒轅氏,“百官師皆以云為名號”;“炎帝以火紀事,名百官也”;少皡氏以名官之類。顓頊之世,始以四時五行名官。堯舜時代官名稍稍可觀,有四嶽、九州八伯、百揆(天官)之稱;夏商迄周,官制漸備,賈《序》引鄭注云:“有虞氏官蓋六十,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週三百六十”。因而曰:“周監二代,鬱郁乎文,所以象天立官,而官益備。”

賈《序》第二篇題為《序周禮廢興》,當是同篇序文的組成部分,學者見其專言周禮之廢興,因題箋其旁,復恐誤會,特冠“序”字於其上。不意竟竄入正文,成為篇題,刻書人所為也。這部分序言,論述了周禮及其書的興廢歷程,如雲:“周公制禮之,禮興行。後至幽王,禮儀紛。故孔子云諸侯專行征伐,‘十世希不失’”。即是說以典章制度為主的周禮,奉行十世之,出現禮樂崩的狀況,其標誌是“諸侯專行征伐”,周天子失去號令天下的權威。引《儀禮注》雲:“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及周之衰,諸侯將逾法度,惡其周亡,滅去其籍。”周禮散亡,以致諸侯竟然不能區分禮儀之別:“晉侯趙筒子見儀,皆謂之‘禮’,孟僖子又不識其儀也”。至於孔子更修而定之時,已經沒有完的周禮。故《儀禮注》雲:“後世衰微,幽厲甚,禮樂之書,稍稍廢棄。”卒賴孔子的蒐集整理,復使當時尚未完全喪失的禮樂得以全備。所以孔子曰:“吾自衛反於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孔子卒後的秋戰國之際,禮、樂復更散。至秦“燔滅文章,以愚黔首”,禮樂之典更復“大”,幾至靡有孓遺。“漢興,至高堂生博士傳(今文《儀禮》)十七篇。孝宣世,倉最明禮,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子。三家立於學官。”而“《周官》,孝武之時始出,秘而不傳。周禮後出者,以其始皇特惡之故也”。即指河間獻王訪書得《周官》於民間。據《隋書·經籍志》說:“漢時有李氏得《周官》。上於河間獻王,獨闕《冬官》一篇,獻王購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以補其處,成六篇奏之。”(257)由於當時藏諸秘府,才有哀帝時命劉歆子承業,整理中秘圖書,發現《周官》事。劉歆為《周官》更名《周禮》,傳其學於杜子,再傳而至東漢馬融、賈逵。馬融為作《周官傳》,以授鄭玄。而賈逵及鄭興、鄭眾子皆為作《周禮解詁》。鄭玄《周官禮序》雲:

玄竊觀二三君子之文章,顧省竹帛之浮辭,其所易,灼然如晦之見明,其所彌縫,奄然如符復析,斯可謂雅達廣攬者也。然猶有參錯,同事相違,則就其原文字之聲類,考訓詁,捃秘逸。謂二鄭者,同宗之大儒,明理於典籍,觕識皇祖大經周官之義,存古字,發疑正讀,亦信多善,徒寡且約,用不顯傳於世。今贊而辨之,庶成此家世所訓也。(258)

可見鄭玄之注“括囊大典,網羅眾家”,已是漢學之集大成,賈公彥因而論之曰:“然則《周禮》起於成帝劉歆,而成於鄭玄”。“惟有鄭玄徧覽群經,知周禮者乃周公致大乎之跡,故能答林碩之論難,使《周禮》義得條通”。“是以周禮大行,(為)後王之法。易曰‘神而化之,存乎其人’,此之謂也”。

賈公彥《周禮正義》又稱《周禮註疏》則是選擇鄭玄《周官禮注》和沈重《周官禮義疏》四十卷為底本,(259)兼以旁徵博引,窮原竟委,古注舊疏,賴此以存;文奧義,依之而明。故在唐人所作五經疏中,賈疏可列上乘。《四庫全書總目》稱:“公彥之《疏》,亦極博核,足以發揮鄭學。《朱子語錄》稱‘《五經》疏中,《周禮疏》最好’。蓋宋儒惟朱子於《禮》,故能知鄭、賈之善雲。”(260)與孔穎達《五經正義》相同,賈公彥《周禮註疏》也是對漢魏六朝《周禮》註疏所作的總結。

(二)《儀禮註疏》

《儀禮註疏》是賈公彥完成《周禮註疏》的又一部作。

《儀禮》本稱《禮》,是禮的本經。今本《儀禮》十七篇,就是漢代所謂的《禮經》。秦火之,“三禮”在漢武帝時被同時發現。據《漢書》載:“獻王所得書皆先秦古文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261)其中之《禮》,即指《儀禮》。《漢志》但稱“《禮》”,不稱“《儀禮》”。漢時亦多有稱《儀禮》為《禮記》者,如《史記·孔子世家》說“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出,(262)此處的《禮記》,實指《儀禮》。是因為著眼於禮經本文之,又有“記曰”一段釋經文字而言。“記”即是“傳”,只不過“傳”是傳述人自作,或就經師傳述而言;“記”則是學者對傳述要義的記錄,實則為一。《禮經》篇的“記”,比較簡略,僅是鉤玄提要而已;不如大小戴《禮記》系統詳盡。兩者屬於同一質的著作則是無疑的。

如果說《周禮》系國家官方的“治職文書”(263),那末《儀禮》則是社會約定的行為規範。《釋名》曰:“儀,宜也,得事宜也。”因此,“儀禮”即是指在各類行事中適宜得當的禮節行為。《儀禮》所述冠、婚、喪、祭、鄉、、朝、聘等禮儀,都有一個起源、演化、改乃至完善的過程。禮本起源於敬事鬼神的儀式,漸轉化為人際相待的禮儀。從事神而事人,這一質轉化的標誌,是周公的“制禮作樂”。因此《禮》或《儀禮》所述之禮儀,肇端於周公之製作是不成問題的,經過近三百年的實踐改化,至東周而“禮樂崩”,其書亦隨之散。孔子述禮正樂,搜遺補缺,將之重新整編纂為《禮》(經)十七篇,即班固所謂“綴周之禮”也。周禮向有“經禮三百,曲禮三千”(264)之說,經過孔子的綴集編次,“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此禮之大也”(265)。秩然有序,首尾完,使有周一代禮典,炳然大備。皮錫瑞、梁任公曾據《禮記·雜記下》“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266)一語,論定《儀禮》為孔子所作,未免武斷之嫌。孺悲赴孔子學“士喪禮”,是先知有此“士喪禮”在,且孔子知之,因而派孺悲往受學。“《士喪禮》於是乎書”,也只表明《士喪禮》從此寫定,哪裡有孔子自作的意思?

漢代重新發現《周官》、《儀禮》的同時,還有《逸禮》五十六篇,邵懿辰認為“大抵禿屑叢殘,無關理要”,只不過是“孔子定十七篇時刪棄之餘”(267)。冠、昏、喪、祭、、鄉、朝、聘八方面,已經囊括禮之大,故孔子即手定此十七篇以為“禮”之本。此外,歷史上還有《儀禮》真偽之辨,古書寫定之钎吼,竄入世文字,本是難免之常事,以此論斷其成書時間,討論其書之真偽,可說毫無意義,因此不再辨析論述。

漢興,傳禮者有高祖時之叔孫通,武帝時之高堂生及徐生一門師,皆為魯人,以魯為周公舊封之國,孔孟傳學之地,故流風餘韻至漢不絕。高堂、徐生所傳,系今文經;至劉歆所重者,乃“獻王所得書,皆先秦古文舊書”。自此而有今古文之爭。今古文經本大同小異,只不過古文經學派認同《禮》書出自周公,今文經學派則認為出自孔子;今文學派制古文經,並非維護孔子的著作權益,實則是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祿,其用意已與拯時救敝的孔子大相徑

東漢馬融傳劉歆之學,最早為古文《儀禮》作注,子鄭玄又復遍注三《禮》,所作《儀禮注》會通三禮,博綜今古,轉訓互證,文簡義通。並從中提取出五禮的觀念。

《周禮·官·大宗伯》有:“以吉禮事邦國之神”,“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亡,以荒禮哀兇札,以吊禮哀禍災,以膾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以賓禮邦國”。“以軍禮同邦國”,“以嘉禮萬民,以飲食之禮宗族兄,以婚冠之禮成男女,以賓之禮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四方之賓客”。《周禮·地官·保氏》又有:“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鄭玄注曰:“五禮:吉、兇、軍、賓、嘉也。”(268)五禮的概括分類,遂成為世區分古儀制定新禮的框架。

歷三國兩晉南北朝訖隋,《儀禮》一直列在官學,士大夫間禮學之風不廢,義疏迭出,可惜大多散佚。至唐,賈公彥繼孔穎達《禮記正義》之,奉敕為二《禮》作疏,《儀禮註疏》亦是按《正義》例,總結往代《儀禮》傳註疏解成就的集大成之作。

賈公彥在其《儀禮疏序》中分辨二禮的關係曰:

至於《周禮》、《儀禮》,發源是一,理有終始,分為二部,並是周公攝政大平之書。《周禮》為末,《儀禮》為本。本則難明,末易曉。是以《周禮》注者,則有多門,《儀禮》所注,鄭而已。(269)

認為二禮“並是周公攝政大平之書”,有一共同的源頭,按其條理分為二部論述。並以《儀禮》為本,《周禮》為末。《周禮》乃國家的大經大法,《儀禮》多風習揖讓退之枝末節,而其反以《儀禮》為本,《周官》為末,如此區分,殊難令人理解。意其蓋以《儀禮》乃朝廷與社會普遍奉行之行為規範,而《周官》之分官設職,特又為維護管理此一社會秩序,以保證其行於朝廷鄉之間而設歟?又,《儀禮》多據名物以言理,《周禮》多依職官以言事,或其依理事之分以斷本末,亦未可知。公彥西接著論述:“本則難明,末易曉。”聯絡序文首句所謂:“本沖虛,非言無以表其疏;言有微妙,非釋無能悟其理,聖人言曲事資,註釋而成。”是知其所謂“言曲事資”的微妙理,即是指《儀禮》而言。則古人以為《儀禮》難讀,則不惟文辭古奧,即其義理,亦且奧難曉矣。故曰“《周禮》注者,則有多門”,以其言事易曉故也;而能為《儀禮》作注者,惟有鄭玄而已。這也是其選擇鄭注的理由。然述及代《儀禮》義疏的情況曰:

其為章疏,則有二家:信都黃慶者,齊之盛德;李孟悊者,隋曰碩儒。慶則舉大略小,經註疏漏,猶登山遠望而近不知;悊則舉小略大,經注稍周,似入室近觀而遠不察。二家之疏,互有修短。時之所尚,李則為先。

在點明黃李兩家義疏的特點,舉例指出兩疏的繆妄失誤之處。闡明所據為本的舊疏概況,隨之確定為之“正義”的途轍,因曰:

今以先儒失路,宜易,故悉鄙情,聊裁此疏,未敢專,以諸家為本,擇善而從,兼增己義,仍取四門助李玄植詳論可否,僉謀已定,庶可施以函丈之儒,青衿之俊,幸以去瑕取玖,得無譏焉。(270)

為了避免先儒舊疏的失誤,應該改義釋的方法,盡其平生所學,剪裁成此義疏,並未專依此兩家之說,更取諸家義疏為本,擇善而從,增以己意,但不敢自是,“仍取四門助李玄植詳論可否”,看來李玄植一直是其修二《禮》義疏的主要助手。待群謀議定之,方敢付講堂師儒與青衿學子使用,再由其去瑕取玖(美石),庶幾可免無學之譏。雖屬自謙之言,然“去瑕取玖”自是讀書之一法。

《儀禮》所述五禮,無不關乎國家大事,貼近社會人生,無論其冠、婚、鄉、、燕之嘉禮,即其喪之禮,影響人之心理與言行甚巨,不僅可使外在的舉止高貴優雅,亦令內在的莊敬之心油然而生,能促使人們思考社會及人生之意義與責任,更利於自律人格的養成。吉凶軍賓嘉五禮,將人納入到家、社會、國家的秩序當中,使各安其所依,各行其所當為,家、社會、國家因之趨於和諧之境,人禮儀的重要由此可見。

鄭注賈疏透過對古代“儀禮”及其蘊之人義理的闡釋,不僅可以增對古代社會的理解,即使對現實人生及現代社會禮序環境之建構亦不無啟示形窖益。

總之,於《五經正義》頒佈之,賈公彥續作二《禮》義疏,繼踵業,以補未備,而其著疏之用心與方法,亦與孔氏同。蓋自魏至隋,“戰爭相尋,戈是務”,古書舊籍,或焚燼於兵燹,或漂沒於砥柱,淹滅無算。《正義》、《註疏》之撰,對代傳注之整理儲存之功,幾至無可替代。據牟孫《論儒釋兩家之講經與義疏》(271)論證,“義疏”本是兩事,“義”是講義,即經旨義理的發揮;“疏”是疏通,專對舊注予以疏解;准此,則孔、賈等《正義》撰述主旨,意在糾正先儒義疏或流入佛老、或師心自任、公然違背經傳的錯失,自無論矣;於疏解方面遵行“疏不破注”之原則,但疏通人傳注而不議其非,亦式之當然;然在義釋方面,雖能糾正人之失,終嫌其於義理髮揮缺乏創造開拓,亦是不爭之事實。然而這一要,未免苛刻,忠實於經傳,方是註疏之學的首要職責。與《周禮正義》相同,公彥《儀禮註疏》亦是自漢至唐數百年間《儀禮》研究成果的結撰之作,對《儀禮》之古注舊疏行了一次全面的彙集與刪,於鄭注亦多所發明,甚有功於《儀禮》的研究及傳播,在經學發展史上佔據著一席重要的地位。

(三)《公羊傳疏》

秋》三傳之一的《公羊傳》,同《秋左氏傳》一樣,是闡釋《秋》“微言大義”的一部傳記的著作。其傳授源流,按漢人的說法,應是先由孔子講授於子夏,子夏又傳授於公羊高,公羊高傳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耳相傳至景帝時,公羊壽方與子齊人胡毋子都將其“著於竹帛”(272),故曰《公羊傳》,意即公羊子所傳之秋大義也。至於其作者及時代究竟為誰何,實則無法究。《漢志》以為“公羊子,齊人”(273)。戴宏《公羊傳序》、顏師古《漢書注》認為即公羊高。其“書”既為公羊氏世代耳授受,並無文字定本,則每一代都有可能增益新的理解,則著者“公羊子”為其一門之統稱,殆無不可。其寫定成書固在西漢景帝時,而其作始當即孔子作《秋》時之講解也。

司馬遷曰:孔子“為《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子受《秋》,孔子曰:‘世知丘者以《秋》,而罪丘者亦以《秋》。’”《秋》寓著孔子的政治觀念和社會理想,所以將其視為全部名譽乃至生命的寄託;《秋》文字至簡,使有限的文字,蘊豐富的“微言大義”,則須寓意於“書法”之中,這就是其授子夏,傳為《秋傳》的公羊義法。《公羊傳》宣揚王,尊崇大一統,維護君臣等級觀,有理想與現實並重的思想特點。

漢初,隸書寫定的《公羊傳》,自然屬於今文經學系統,助公羊壽“著於竹帛”的胡毋生,“治《公羊秋》,為景帝博士。與董仲同業,仲著書稱其德。年老,歸於齊,齊之言《秋》者宗事之,公孫弘亦頗受焉”(274)。而與之“同業”的董仲,則著《秋繁》將公羊學一步理論化。自傳公羊學者盡出此兩系門下。

東漢今文學大師何休撰有《秋公羊解詁》。《漢書·本傳》雲:“休為人質樸訥,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太傅陳蕃闢之,與參政事。蕃敗,休坐廢錮,乃作《秋公羊解詁》,覃思不窺門十有七年。”“妙得公羊本意”(275)集眾家學說之大成,並形成完備的公羊義法,成為最權威的公羊學著作。

唐徐彥作《公羊傳疏》即選其為注本,而為之作義疏。何休在《秋公羊解詁》序中,述已作注之意雲:

昔者孔子有云:“吾志在《秋》,行在《孝經》。”此二學者,聖人之極致,治世之要務也。

傳《秋》者非一。本據而作,其中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說者疑。(276)

認為《秋》不僅現了聖人的最高境界,同時也是當今“治世之要務”。《秋》本據世而作,其中有許多由常理看來,“非常異義可怪之論”。學者之,不能理解其中的意。“至有倍經、任意、反傳違戾者。其雖問不得不廣,是以講誦師言至於百萬猶有不解,時加釀嘲辭,援引他經失其句讀,以無為有,甚可閔笑者,不可勝記也。”當時公羊經師這種以其“疑”,不得不義逃難,廣為飾說,講誦百萬言猶不可解的窘迫狀況。這是當時公羊學的兩大創傷,被“以治古學貴文章者謂之‘俗儒’,至使賈逵緣隙奮筆,以為《公羊》可奪,《左氏》可興”。此即發生於東漢初年的一次今古文學之爭。由於爭立《左傳》的賈逵兼通今古文經,“作《義》四十一條,雲《公羊》理短,《左氏》理,意望奪去《公羊》而興《左氏》”。古文學派在論辨中勝出,幾奪《公羊》之席,適帝崩而罷。當時論辨的對方是公羊先師戴宏,“作《解疑論》而難《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義決之”。所以何休說:“恨先師觀聽不決,多隨二創。此世之餘事,斯豈非守文、持論、敗績、失據之過哉!”是說戴宏對《左氏傳》的弊端和《公羊傳》的現狀缺乏瞭解,未能解決公羊學自的上述兩大創傷,墨守成說,故而難免在辯論中退失據,終致敗績。何休透過對這次論辯的檢討,發現公羊學“敗績”的原因,在於公羊學者未能領會經傳的“微言大義”,對“非常異議可怪之論”,“不得聖人之本旨”,但能“守文”,墨守舊說甚至錯誤的論調,而不能做出理正確的詮釋。何休認為這對學者而言,並非不能解決的難題,故而說:“此世之餘事”。意謂只要做出正確的解義,《公羊》學存在的危機,自當解除。何休最在序中說:

餘竊悲之久矣。往者略依胡生《條例》,多得其正,故遂隱括使就繩墨焉。

這是一篇富有自我批評精神,堅持以學理人;同時又對公羊學說充自信的序言。胡生即胡毋生,其《條例》今已不得其詳,但何休依其義例對諸家公羊誤說加以矯正,並自創新例,對傳文做出於原義、中規中矩的“發明”。《解詁》之註解方法依據胡毋生《條例》之外,其注則“多本於《秋繁》”(277),還兼取《嚴氏秋》和《顏氏秋》,以及今文學博士李育與其師博士羊弼的學說。可謂匯聚眾流,自成一家言,終使《公羊傳》成為一部有系統的今文學經典,何休亦堪稱當之無愧的一代今文經學大師。

如果說《秋左傳》闡釋的是孔子的歷史哲學,則《秋公羊傳》則闡釋了孔子的政治哲學。《公羊傳》所演繹的《秋》“微言大義”,彰顯了儒家的政治品格,使一部修於世,寄寓孔子嚮往王,憧憬大一統政治理想的史書綱要,成為儒家所主張的政治綱領。特別是西漢經秦火之,需要博孪反正、尊王攘夷,重建大一統國家的政治藍圖。正因為適應了時代需要,成為西漢政治的指導思想,《公羊傳》亦因之躍居當時的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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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儒學史·隋唐卷(出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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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啟智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1-10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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